打官司为什么要请律师?自己打跟律师打有什么区别吗?有些朋友因为一些不好的体验,可能会对律师存在误解,觉得审理案件是法官的事情,欠债还钱天经地义,有没有律师都行;有的朋友则觉得律师是万能的,什么事情都能查,什么都知道。这篇文章法宝在线的律师就跟大家聊聊,律师在诉讼中能发挥什么作用?
打官司不是律师的“专利”,对于民事案件,只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能够表达清楚自己诉求,讲清事实的当事人,都能自己到法院去打官司。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选择委托律师打官司呢?
一、委托律师打官司更省心。一个民事案件,要经过立案、举证、申请保全、庭审、上诉、申请执行等多个环节,这些程序走起来动辄都需要三五个月甚至一两年的时间。而每个程序都会有不同的法官和助理,提交申请和提交材料,都需要走不少的程序,做不少沟通。众所周知法官是非常忙的,法院电话难通对律师来说也是常事。打官司是一件劳心劳力的事情,一个专业的律师在走这些程序的时候还免不了“撞板”,更何况是鲜少跟法院打交道的当事人?所以委托律师可以将这些繁琐的事情交由律师来办,来跟进,能够让当事人更省事,也更高效。
二、律师更专业。常言道“专业的事情要给专业的人处理”,术业有专攻,一个律师不仅在诉讼中发挥着作用,在诉前和诉后同样是发挥着作用的。在诉前,律师会帮当事人从一堆事实中梳理出重点,针对性地指定诉讼方案,指导收集有效证据;在诉中,相比于当事人,律师庭审上的应变能力会更佳。在言辞上,律师的表述会比当事人的表述更具有针对性,特别是对于争议性比较大的案件,律师的应变能力尤为重要;在诉后,律师会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不利于我方证据和观点作出解释、补救。
三、有些事情只能律师去做。查阅当事人的身份信息、查阅公司的档案这些诉前的工作只能由律师来做。公民个人是不能查的,没有立案之前也没办法向法院申请调查。就算立案了,法院也不一定会给调查。而刑事案件因为涉及到犯罪,会见、阅卷、调查取证等只能由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律师去做,而不能由当事人的亲属和其他普通公民去做。
综上,律师建议大家,发生纠纷时,有条件的尽量委托律师处理。有律师代理的案件跟没有律师代理的案件,少了专业的人去提醒你,还是有比较大的差别,除非你遇上的是非常认真尽责的法官。 |